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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国市值万亿的Reits,为何中国才开始要推了?(2)

发布时间:2016-03-29 15:49 作者:立根集团 来源:立根集团

  就投资组合而言,美国REITs规定至少要有75%的总资产投资于房地产及其相关贷款和证券。这也是其获得税收优惠的条件之一。但中国当前采用公募基金作为REITs的投资载体却在这方面有一定的障碍。根据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规定,公募基金持有单一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,不能超过基金净值的10%;且持有单一公司发行的股权比例,不能超过该公司的10%。万科前海REITs作为试点的金融创新产品,虽然得到了证监会的特殊批准,突破了这两个10%限制,但也只能以不超过50%的资产配置在商业物业股权上,低于国外75%的标准,未完全体现商业地产投资的特征。

  此外,就税收优惠而言,美国的REITs是典型的税收驱动型,REITs几十年的发展与演变基本也都围绕如何合法避税而进行。美国的税收待遇大致包括,REITs自身的税收优惠和REITs股东的税收待遇两部分。前者是指依托信托税制的“导管原则”,REITs自身可被视为收入传递工具而免征所得税;后者则是将REITs红利收入视为证券组合投资(如股票、债券)收入,仅在投资者层面缴纳红利所得税,两方面结合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。

  反观国内,至今尚未有REITs税收优惠的政策出台。此前有市场传闻称,中信证券发行的国内首单私募REITs,曾缴纳了数亿人民币的税费。前海万科REITs利用现有公募基金税收政策,虽然通过巧妙的结构设计最大程度降低了交易环节的税负,但不存在复制推广的意义。

  最后,就投资及服务而言,伴随REITs多年的发展,美国市场已形成了具有专业投资管理的人才队伍、精细化的物业管理商以及围绕REITs为中心的各种服务商。相较而言,国内的基础较为薄弱,基金或信托的投资管理能力不足,过去以开发为主导的地产商业模式对物业管理的重视度也不够。万科前海REITs之所以能顺利发行,得益于各方的精心准备,不仅选择了相对有经验的管理团队,而且万科作为物业管理方在行业内竞争优势也较为显著。最重要的是,前海企业公馆项目的特殊性避免了评估过程的种种难点,保证了估值的平稳进行。然而,这一点同样很难复制到以后形式多样的经营性资产中。

  未来仍需突破几重障碍

  尽管中国REITs已在私募和公募领域先后破冰,但从当前环境来看,这些产品并不具备复制推广意义,国内REITs之路仍任重而道远。未来要想复制更多的REITs出来,国内仍需突破几重障碍:

  一是,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当前中国还没有REITs的税收支持政策,装入REITs的物业既要缴纳营业税、房产税、所得税等,分红时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。如果按此条件全额纳税,税收可能接近租金的一半,这将会给国内本就不高的租金回报率雪上加霜,使得REITs产品的回报率难以满足投资者需求。为此,借鉴美国经验,国内应逐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,避免双重征税问题。

  二是,克服收益率的难题。国内推进REITs面临的市场问题是,较低的租金回报率难以满足投资者的期望。主要原因在于,一方面,过去几年国内资产价格飞速上涨,导致租金收益和售价不相匹配,商业地产租金回报率较低;另一方面,国内刚性兑付环境使得无风险利率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,投资者对REITs产品有较高的预期回报。当前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,如何打破刚性兑付,加强投资者教育,降低其过高的预期回报,是摆在监管层面前的一道难题。

  三是,放宽公募投资限制。从目前国内的环境来看,公募基金不论从法律程序,还是投资者接受度,都不失为推进公募REITs的一种投资载体。监管层应创造良好的环境,努力在其他方面突破一些障碍,来保障REITs的推广。如根据当前法规,公募基金不得以超过10%的净资产投资非上市商业物业,这与国外投资房地产比例需达到75%以上的标准相比,还有很大差距。因此,未来应拓宽基金投资范围,放大公募基金投资商业地产的股权比例,使其更好的达到REITs产品初衷。

  四是,健全投资管理及物业运营等基础设施的建设。考虑到目前国内机构在REITs方面的投资管理能力、以及后续地产公司在物业运营上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尚有很大差距,未来不仅要加强投资性专业人才的培养,地产公司也应重视物业营运能力,来提高REITs收益率。此外,以REITs为中心,国内还应完善相关的服务商建设,如建立合理成熟的评估机构、估值体系以及其他配套的基础设施。

责任编辑:立根集团